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万军,谢波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怀化市辰溪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谢波:本院受理原告李万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2年5月17日上午9时0分在本院修溪法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