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袁波,夏青林,罗红文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罗红文:本院受理原告袁波与被告夏青林、罗红文民间借贷一案,因无法向被告罗红文直接送达,现依法向罗红文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告知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其他应诉文书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