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强,许光友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京0106民初31238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强(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对许光友与刘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京0106民初31238号民事判决书:刘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许光友借款本金6000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