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肖俊能,赖丽琼,戴远强, 广东港中能达物流有限公司 ,深圳市港中能达速递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清算公告 |
案号 |
(2020)粤0309清申2号 |
案由 |
- |
公告人 |
非法院单位 |
内容 |
肖俊能、赖丽琼、广东港中能达物流有限公司、戴远强:2021年3月27日,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作出(2020)粤0309清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深圳市港中能达速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中能达”)公司清算一案。为核实港中能达股东出资情况,港中能达清算组依法通知贵方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向清算组(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金田路3037号金中环国际商务大厦A1510,联系人:陈晓珊,联系电话:18126280095)提交贵方已履行出资义务的书面说明及相应证明材料。若贵方逾期未提交,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贵方承担。深圳市港中能达速递有限公司清算组 |
刊登日期 |
2022-03-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