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高清华,陈伟安 |
公告类型 |
仲裁文书 |
案号 |
(2022)江仲经字第20号 |
案由 |
- |
公告人 |
非法院单位 |
内容 |
陈伟安: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高清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江仲经字第2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仲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选定仲裁员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5日内,期满后将依法组成仲裁庭,案件定于2022年5月30日下午3时在本会仲裁一庭开庭审理。将于2022年6月17日对上述案件作出裁决,你方应自裁决作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江门仲裁委员会 2022年3月7日 |
刊登日期 |
2022-03-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