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湖南全洲医疔快消品供应链有限公司, 全洲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商康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湖南全洲现代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17)湘0111破1、2、3号,(2019)湘0111破1号 |
案由 |
公司合并纠纷 |
公告人 |
非法院单位 |
内容 |
2021年10月11日 ,全洲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全洲医疔快消品供应链有限公司、湖南商康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湖南全洲现代医药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公司)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根据表决结果,非金融大额普通债权组、非金融小额普通债权组、职工工资及社保债权组、出资人权益组表决已通过重整计划(草案),金融债权组、税款债权组经表决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本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在不损害其他债权组利益的情况下,本管理人与未通过的金融债权组、税款债权组中反对的债权人进行协商并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了修改,制作了《全洲药 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四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2021年12月16日,本管理人组织税款债权组、金融债权组对调整方案进行表决。经表决,税款债权组表决通过调整方案;金融债权组因审批权限、审判流程等原因未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表决通过标准。根据两次投票结果,本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向雨花区人民法院提交报吿申请批准重整计划(草案)及调整方案,2021年12月29 ,雨花区人民法院作出[(2017)湘 0111 破 1、2、3 号、(2019)湘 0111 破 1 号]之五民事栽定书,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及调整方案,并终止全洲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四公司重整程序,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特此公告! 全洲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四公司合并重整管理人 2022年2月28日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