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第三人-, 北京二锅头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知识产权局天津市万云商贸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0)京73行初17516号
案由
商标行政管理(商标)
公告人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内容
北京二锅头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天津市万云商贸有限公司、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北京二锅头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京73行初17516号行政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天津市万云商贸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一百元,由原告天津市万云商贸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各方当事人可于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一百元,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同时,向你方公告送达原告天津市万云商贸有限公司提起的上诉状,该上诉状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刊登日期
2022-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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