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华香,李宽云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2)湘0723民初76号 |
案由 |
其他民事 |
公告人 |
湖南省常德市澧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湖南省澧县人民法院公 告李宽云: 本院受理原告王华香与被告李宽云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李宽云支付王华香21000元。因你下落不明,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湘0723民初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自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二○二二年三月十日 |
刊登日期 |
2022-0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