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中国民用飞机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香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京01民初714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上海香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用飞机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香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1)京01民初71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原告中国民用飞机开发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