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北京市京南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轩达信不锈钢商行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北京市京南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北京市金轩达信不锈钢商行与北京市京南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14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亚运村法庭十法庭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