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黄俊, 唐山曹妃甸区鑫路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北京交运通华景良运输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内容
唐山曹妃甸区鑫路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北京交运通华景良运输有限公司与黄俊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 3 日 10 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 王佐法庭 开庭审理。
刊登日期
202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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