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第三人-淄博市妇幼保健院, 浙江穆图智造工业有限公司 ,安徽力观科技有限公司 ,国家知识产权局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0)京73行初8279号 |
案由 |
专利行政管理(专利) |
公告人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
内容 |
淄博市妇幼保健院(淄博市第三人民医院、淄博市妇女儿童医院)、安徽力观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0)京73行初8279号原告浙江穆图智造工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淄博市妇幼保健院(淄博市第三人民医院、淄博市妇女儿童医院)、安徽力观科技有限公司发明专利无效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原告证据、被告证据以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8月23日下午14时在本院第20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们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04-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