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北京全时叁陆伍连锁便利店有限公司 ,北京中铝联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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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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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人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北京全时叁陆伍连锁便利店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北京中铝联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北京全时叁陆伍连锁便利店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1.被告向原告支付自2019年1月9日至被告搬离租赁房屋期间的电费共计132739.5元;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9 时 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 东升法庭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