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索朗坚才,刘书峰,王建军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藏0123民初47号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尼木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书峰:原告索朗坚才诉你与王建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藏0123民初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经过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