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次平,桑杰加措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2021)藏0123民初101号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尼木县人民法院
内容
桑杰加措:本院依法受理原告次平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藏0123民初10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节假期顺延)10:00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1-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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