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江,王宝军,张彼得,陈新红,王成得,王涛,慕鑫,张泽峰,魏正茂, 甘肃东逸宏远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慕鑫、张泽峰、魏正茂、甘肃东逸宏远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陈江、王宝军、张彼得、陈新红、王成得、王涛诉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天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