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团圆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南昌宝致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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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人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南昌宝致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团圆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诉你方展览合同纠纷一案,现原告起诉要求判令:1、被告支付参展费27000元,支付逾期违约金116640元(违约金自2021年4月15日暂计至2021年9月6日,实际计算金额以被告还款之日止,以未支付金额的3%/日计算);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一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3-38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