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乔林峰,向中帅, 威海蓝色金田海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蚂蚁财富(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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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人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蚂蚁财富(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威海蓝色金田海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帅:本院受理原告乔林峰与被告蚂蚁财富(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威海蓝色金田海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帅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1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第二办公区第11法庭(北京市朝阳区小红门乡龙爪树村甲10号)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05-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