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郭占茂,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中心支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京0114民初13484号 |
案由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郭占茂(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中心支公司与被告郭占茂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我院经审理判决:郭占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中心支公司保险赔偿金3631元。案件受理费25元及案件公告费(以实际票据为准),由郭占茂负担,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京0114民初134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金融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