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郭建宝,薛振铎,薛海辉, 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 ,周口市博瑞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京0116执异298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薛振铎、薛海辉、周口市博瑞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与被告薛振铎、薛海辉、周口市博瑞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异议人郭建宝对本院执行裁定书内容提出书面异议,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并于2021年9月27日作出(2021)京0116执异298号执行裁定书,裁定驳回郭建宝的异议请求。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执行局领取相关法律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于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刊登日期 |
2021-1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