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安庆市高平老奶奶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双瑞商贸中心 ,哈尔滨市平房区国顺食品加工厂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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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人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哈尔滨市平房区国顺食品加工厂:本院受理的原告安庆市高平老奶奶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北京双瑞商贸中心及你方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诉讼请求:1、判令你方、北京双瑞商贸中心立即停止侵犯原告第1470377号“老奶奶”、第1366604号“老奶奶乐”、第3675502号“奶奶”、第3675519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2、判令你方、北京双瑞商贸中心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与原告“老奶奶”商品包装高度近似的花生瓜子产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3、判令你方在《中国知识产权报》刊登声明,澄清侵权事实,消除因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对原告造成的不良影响;4、判令你方、北京双瑞商贸中心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55000元(其中侵害商标权部分主张227500元,不正当竞争部分主张227500元)及原告为制止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45000元;5、判令你方、北京双瑞商贸中心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区 60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