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杨和明,董泽民,许长彪, 湖北全洲扬子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董泽民:本院受理原告杨和明诉你及许长彪、湖北全洲扬子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被告许长彪在法定期限内向本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了上诉状及副本。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卧龙法庭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