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晓丽,尹成林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尹成林:本院受理原告张晓丽诉被告尹成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答辩状用纸、举证通知书、上网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1日上午9: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