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田亮, 萍乡市中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2020)京0491民初36302号
案由
网络侵权责任纠纷
公告人
北京互联网法院
内容
萍乡市中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田亮与萍乡市中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案号:(2020)京0491民初3630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请你登录本院电子诉讼平台(网址:www.bjinternetcourt.gov.cn)或来本院应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三十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3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电子诉讼平台线上公开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刊登日期
2021-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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