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第三人-张剑磊佟昊,罗琦,韩雪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京0105民初55957号 |
案由 |
股权转让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佟昊,罗琦:本院对韩雪与佟昊、罗琦、第三人张剑磊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京0105民初559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北京市朝阳区华威北里甲14号)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