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吴军伟, 北京三九八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吴军伟:本院受理北京三九八科技产业有限公司与吴军伟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 9 时 0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 酒仙桥法庭十八法庭 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