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中信锦绣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天濮投资管理合作企业,张孔明,刘元清,霍玉生,朱洪华,王光培,魏光荣,赵华奎,于国灿,张立刚,吴斌,伍毅,李勇,张建平,郭玉华,李存勋,陈亚伟,时钟,武少国,姜秀君,谷存柱,李旭,谢昕,张学英,汪雄伟, 绿能高科集团有限公司 ,众和锦绣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鹰潭市锦虹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京民终119号 |
案由 |
股权转让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学英,汪雄伟:本院受理(2021)京民终119号上诉人中信锦绣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鹰潭市锦虹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与被上诉人绿能高科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天濮投资管理合作企业(有限合伙)、张孔明、刘元清、霍玉生、朱洪华、王光培、魏光荣、赵华奎、于国灿、张立刚、吴斌、伍毅、李勇、张建平、郭玉华、李存勋、陈亚伟、时钟、武少国、姜秀君、谷存柱、李旭、谢昕、张学英、汪雄伟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讼须知、廉政监督卡、送达地址确认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1年7月14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1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04-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