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宁,李家治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湘0723民初2685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常德市澧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湖南省澧县人民法院公 告李家治:本院受理原告李宁与被告李家治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湘0723民初2685号民事判决书。该民事判决书如下:李家治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李宁给付门窗欠款3500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
刊登日期 |
2021-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