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马广兴,周天成, 平凉凯顺建材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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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人 |
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平凉凯顺建材有限公司、周天成:本院受理的原告马广兴诉被告平凉凯顺建材有限公司、周天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十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四十里铺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