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明採,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沧分行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明採: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沧分行诉被告李明採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