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戎续梅,田文健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湘3101民初2108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人民法院
内容
田文健:本院受理原告戎续梅诉被告田文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戎续梅于2021年10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戎续梅撤诉。案件受理费290元,减半收取145元,由原告戎续梅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湘3101民初2108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刊登日期
2021-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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