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徐晓东,朱迪,宋昕, 北京康拓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京01民初321号 |
案由 |
清算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 告徐晓东:本院对北京康拓科技有限公司诉朱迪、宋昕及你清算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京01民初32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11月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破产法庭承办人:刘 彧 联系电话:59891762书记员:黄逸菲 联系电话:59891415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吴家村首钢重型机械公司院内邮编:100070 公告类别: 裁判文书 |
刊登日期 |
2021-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