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欣, 北京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京0108民初31311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欣:本院对北京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李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京0108民初3131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李欣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北京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偿还借款9496元,并支付逾期违约金(以9496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标准,自2017年2月21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金融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