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中移铁通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中安亚太控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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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人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中安亚太控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移铁通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与中安亚太控股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 9 时 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乡法庭第七法庭 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