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蔡春生,邢亚兰,邢军,邢荣,赵淑青,邢成起,邢小鹏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19)京0102民初34271号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邢亚兰:本院受理的原告蔡春生被告邢亚兰、邢小鹏、邢军、邢荣、赵淑青、邢成起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邢小鹏就本院作出的(2019)京0102民初34271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