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敏,王登全,刘兴碧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湘0281民初681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株洲市醴陵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登全;刘兴碧:本院受理原告陈敏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湘0281民初6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