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付纪红,廖元伟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湘0281执恢18号,(2021)湘0281技辅46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湖南省株洲市醴陵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醴 陵 市 人 民 法 院公 告廖元伟:本院受理的(2021)湘0281执恢18号申请执行人付纪红与被执行人廖元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需对被执行人廖元伟所有的位于长沙市岳麓区雷锋大道天麓小区四期7栋3205号房屋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湘0281技辅46号评估通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通知你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到本院立案庭领取评估机构选择通知书、勘验现场通知书、评估报告征求意见通知书。逾期视为你放弃评估程序中的相关权利,对上述事项本院将通过网上公示摇号随机选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醴陵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
刊登日期 |
2021-1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