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赖阴生,胡华平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湖南省株洲市醴陵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胡华平:本院受理原告赖阴生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被告胡华平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支付原告赖阴生劳务工资19436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一年九月九日 |
刊登日期 |
2021-09-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