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樊艳辉,全丰中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湖南省株洲市醴陵市人民法院
内容
全丰中: 本院受理原告樊艳辉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书、授权委托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白兔潭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1-08-3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