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孙雅娜, 富力(香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支行
公告类型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案号
(2020)京0105民初49768号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公告人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内容
孙雅娜: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支行诉被告孙雅娜、富力(香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上诉人富力(香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上诉期内就(2020)京0105民初49768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移送北京金融法院依法审理。
刊登日期
2021-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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