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李鸿磊,李军利
公告类型
执行文书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中牟县人民法院
内容
本院在执行李军利与李鸿磊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对被执行人李鸿磊名下房屋一套进行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拍卖标的物:中牟县商都大道南、经八路东、万胜路北东方润景7号楼1-1502号房产一套。拍卖标的物的名义所有权人:李鸿磊。拍卖机构名称: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在拍卖日之前五日向本院提交相关凭证,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向本院申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其他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诉拍卖物的拍卖底价、拍卖标的物状况、拍卖公告刊登报刊以及拍卖过程中拍卖物的降价情况等有关事宜的请联系本院执行人员。承办人:王冬勇,联系电话:0371-62128002。
刊登日期
202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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