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强, 博罗县园洲镇桦泰服装加工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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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人 |
博罗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强:本院受理原告博罗县园洲镇桦泰服装加工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须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园洲人民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