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黄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县支行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横州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黄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县支行与被告黄杰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调解建议书、当事人权利与义务告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上网告知书、申请审判委员会委员回避权利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广西法院阳光司法网启用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原告提供的证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