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融德鲜品(北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深州市大椿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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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人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融德鲜品(北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深州市大椿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与融德鲜品(北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望京人民法庭二层第二法庭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04-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