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北京星河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隆森福锐实业有限公司平山县强磊贸易有限公司三河鑫洋科技有限公司湘潭益华工程物资有限公司湘潭县盛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北京丽景盛都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2021)湘0304民初2998号之一
案由
票据追索权纠纷
公告人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
内容
湘潭益华工程物资有限公司、北京星河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丽景盛都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三河鑫洋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隆森福锐实业有限公司、平山县强磊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湘潭县盛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们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通知书、当事人诉讼风险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2021)湘0304民初299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现将原告起诉要点做如下告知:1、请求判令六被告向原告支付《电子商业承兑汇票》金额10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2、本案全部诉讼费、保全费由六被告承担。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以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答辩又不提交证据的均不影响本案的审理。本院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30分在本院易家湾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1-09-2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