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徐丁壹,王海阳,石家庄润泽水利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张宇, 石家庄翼腾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河北润衡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北京润衡景观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宇,徐丁壹,北京润衡景观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石家庄翼腾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河北润衡环境治理有限公司,石家庄润泽水利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王海阳与石家庄润泽水利景观工程有限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判令:1、六被告连带承担返还原告欠款100万元,并支付以100万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7年1月27日起至实际全部还清之日止的利息;2、六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送达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西2-34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
刊登日期 |
2021-03-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