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领, 北京日煦供暖有限公司 ,滕州居然之家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京0112民初3690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领、滕州居然之家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北京日煦供暖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京0112民初369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十五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区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0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