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方晓松,杨育慧,任远,黄东方, 淮北慧洁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合肥市倍洁保洁有限公司 ,中联重科融资租赁(北京)有限公司 ,安徽中盈联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安徽中盈联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淮北慧洁保洁服务有限公司、合肥市倍洁保洁有限公司、方晓松、杨育慧、任远、黄东方: 本院受理原告中联重科融资租赁(北京)有限公司诉被告安徽中盈联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淮北慧洁保洁服务有限公司、合肥市倍洁保洁有限公司、方晓松、杨育慧、任远、黄东方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授权委托书、送达地址确认书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1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