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宋军,钱焕章, 乐清市乐星产电成套科技有限公司 ,沈阳铁路信号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阿继轨道交通技术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京73民终937号 |
案由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
内容 |
西安阿继轨道交通技术有限公司、乐清市乐星产电成套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1)京73民终937号上诉人宋军与被上诉人沈阳铁路信号有限责任公司、钱焕章、西安阿继轨道交通技术有限公司、乐清市乐星产电成套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本院依法通知你方作为被上诉人参加诉讼,并向你方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及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意见陈述书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我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10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若你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05-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