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军,龙萍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湘0482民初1099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衡阳市常宁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湖 南 省 常 宁 市 人 民 法 院公 告 (2021)湘0482民初1099号龙萍: 本院受理原告刘军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湘0482民初10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柏坊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湖南省常宁市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08-29 |